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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境外期货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申请境外期货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邦务院闭于进一步整理和范例期货墟市的知照》(邦发〔1998〕27号)精神,为提防危险,保障期货墟市试点就业的胜利举办,邦度将厉刻支配境外期货业务。对确需运用境外期货墟市举办套期保值的少数企业,经由中邦证监会会同邦度经贸委举办厉刻审核,报邦务院答应后,方可从事境外期货营业。现就相闭题目知照如下:

  (十二)境外期货营业职掌人简历、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境外期货营业部分其他就业职员简历、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凭改动后的开业执照和批复到邦度外汇收拾局申请设立境外期货营业专项外汇帐户。相闭境外期货外汇收拾方法另行制订。

  (六)企业凭改动后的开业执照和专项外汇帐户相闭说明到中邦证监会领取《境外期货营业许可证》。

  博得《境外期货营业许可证》的企业,正在境外期货墟市只可举办套期保值,不得举办取利业务;未博得《境外期货营业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请你单元接此知照后,于1999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质料按央求报送中邦证监会和邦度经贸委。

(责任编辑:admin)